濮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委市政府办公区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的通知 [ 2008-5-13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办公区人员和车辆出入的管理,创造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的通知》(濮办文〔2007〕37号)和市领导要求,经研究,自5月12日上午起,铝质车辆出入证停止使用。5月26日开始,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实行工作人员出入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工作人员出入证管理 ㈠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工作人员凭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出入证进入。 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进入。 ㈢其他人员须执行办事预约制度,经会见方许可后,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方可入内。会见结束由会见人在登记卡上签字,交回门卫。 ㈣出入证发放范围: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办公的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 ㈤人员调出及借调人员清退时,各单位应及时收回出入证,报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管理处(以下简称一管处)备案。证件丢失后持单位证明信到一管处重新核发新的出入证。 ㈥办证时间、地点: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各单位务于5月14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一管处(市政府办公楼5楼531房间),每人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 ㈠铝质出入证停用后,车辆凭市委市政府办公区蓝色和红色通行证进入,无通行证车辆在工作时间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非工作时间禁止进入办公区。 ㈡持蓝色通行证的车辆,工作时间可在本办公区通行,夜间不准在办公区停放。持红色通行证车辆夜间可以停放在办公区。个人车辆夜间一律不准在办公区停放。 ㈢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综合楼办公区各单位要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安装防盗锁、防盗器等设施,防止车辆被盗事故的发生,防范不力丢失车辆由本单位负责。车辆进入办公区应有序停放,锁好门窗、后备箱,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㈣一管处负责办公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严格按照“两办通知”要求,为车辆通行、停放搞好服务。 ㈤车辆进入办公区要自觉接受验证检查,服从门卫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车辆,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OO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