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劳模库人员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度(第五期)局劳模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全局正式在职干部职工,重点面向一线职工。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学习,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不迟到、不早退,带头执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
(三)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务优质,工作积极主动,处处发挥模范作用,工作无失误或无较大失误。
(四)服从大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作风优良,乐于助人,善于合作,有较强责任心和家园意识。
(五)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钻研业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
三、推荐方式:
(一)科室推荐:由科室组织统一推荐,20人(含20人)以上科室推荐人员不超过2名,20人以下科室推荐1名,实绩不突出的可以不推荐,推荐的人员名单和事迹材料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组织评选: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投票,结果报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入库备案:公示后,成立第五期劳模库,2018年度市级(或市直)拟表彰奖项候选人将从劳模库中择优推荐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科(室)、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和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含电子版)、近年来获得荣誉称号复印件报局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组织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已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或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经本人申请可以直接进入本年度劳模库。
2018年2月25日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㈠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㈡推动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对市直后勤体制改革及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㈢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区、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市政府原办公区、市民主党派办公区、市委市政府公寓及市级领导住宅区的行政事务工作。
㈣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市级领导住宿用房的规划、征地、施工、分配、调整和修缮工作。
㈤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市委市政府公寓及市级领导住宅区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㈥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市委市政府公寓及市级领导住宅区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㈦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内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㈧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市委市政府公寓及市级领导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㈨代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㈩对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权代表的管理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承担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具体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管理科、保卫科 、生活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工会、妇工委、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总支、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下设11个直属单位:第一管理处、第二管理处、第三管理处、第四管理处、绿化队、维修队、花房、纪检委院、六号院、
综合活动中心、七号院
隶属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代管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535.73万元,支出总计3195.4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261.56万元,支出总计增加 251.74 万元,增长分别为7.4%、7.9%,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等。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53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73万元,占总收入的93.9%;其他收入215万元,占总收入的6.1%。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1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44万元,占62.8%;项目支出1188.04万元,占37.1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332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6万元,增长1.4%。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3.73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7万元。支出总决算为298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3195.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51.74万元,增长7.9%。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比2015年减少230万元,下降7.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3.8万元,占8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9万元,占1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75万元,占0.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8.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及临时追加应急维修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2007.44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4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2.97 %,其中:1.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2.32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0.05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率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37万元,下降 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05万元,下降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万元,下降88.3%。公务招待费减少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招待,降低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率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22 %。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我局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及工作检查,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止2016年期末,濮阳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57万元。主要用于省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邀请专家学者讲座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共接待12批次、来访人员110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67万,支出决算267万,主要用于信访大厅建设等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3.23万元。比2015年减少64.27万元(下降20.9%)。
(二)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